簽 發 對 象:
1、為準備外國企業的國內分社或外國人 投資企業的設立而進行短期活動的人員,與國內分社進行業務聯系的人員
2、由國內公?私機關邀請入境與國內企業 簽定采購合同,進行市場調查,或洽談業務的人員
3、以學習進出口設備的安裝,維修, 檢修,使用等為目的而短期停留者
4、以其它類似目的而短期停留者
邀請人所需準備的材料:(我公司提供)
1、 邀請函原件(需含邀請事由和歸國保證書等內容)
2、 事業者登錄證證明(法人登記簿謄本)或固有號碼證---復印件
3、 納稅事實證明(司法公正,3個月有效)---復印件
4、 能夠證明商務目的的有關材料或介紹材料
(采購合同,項目發展意向書,提貨單等其它證明貿易業績的材料:
LC復印件,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業績確認書等) 貿易往來的一個證明
5、 印鑒證明原件
※ 政府機關及其下屬團體,政府投資 機關,各級學校等公共團體發出 邀請時,可以免交第3,5項材料
※ 2, 3, 5項需要提交到簽證申請日 為止3個月內的有效材料。如果所提交的材料已超過3個月有效期,則有可能被需求補充最新材料, 簽證的簽發時間也會因此而推遲
申請人所需準備的材料:(貴公司準備)
1、 護照
2、 1張照片
3、 1張簽證申請表
4、 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5、 個人簡歷
6、 在職證明(需含有在職時間, 負責部門等內容并蓋有公司公章)
7、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 以參加展覽會, 博覽會, EXPO等目的而申請時,韓國主辦方需提供有關活動的介紹材料及中國境內被邀請人員的總名單。